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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法院明确要求立案时牢固树立立、审、执兼顾的理念,通过三者之间的有效衔接,为案件顺利审理及执行创造良好的条件。主要做法:
1、加强释明。在受理案件时对当事人诉意模糊、请求权竞合等情况,着重加强诉讼风险提示,并明确可能面临的执行风险,促使原告增强积极主动地收集被告的财产线索。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赡养等案件,鉴于等到判决生效后才执行,原告的生活生产或经营将受到严重影响,适时运用先予执行措施。
2、主动调查。对于当事人坚持要求立案,但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的基础证据,只要符合由法院依职权调查的法律规定,做到提前介入协助调查,符合立案条件即予受理,既方便当事人诉讼,也节约了案件审理时间。
3、统筹协调。明确立案、执行及不同审判部门之间在受理、审理同类案件时,要加强信息传递、法律观点的沟通和法律适用的协调统一,做到立审兼顾、审执兼顾,若发现当事人还有其他相关诉讼情况,要求其填写《关联案件征询表》,以保证适法标准统一。
4、诉调对接。把诉讼程序的稳定性和适用程序的灵活性相结合,对于一些事实清楚、争议标的不大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非诉途径化解纷争,并打破常规,依法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5、应急处置。要求负责窗口接待法官要提高对各类问题的预测和判断能力,对可能会发生的情况头,做到及早发现、迅速报告、及时处置,努力将纠纷引入诉讼渠道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