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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鹤岗2月28日讯 记者从我市财政部门获悉,为助农民加快备耕进度、提升备耕质量,我市粮食补贴提前兑付到户。粮食补贴资金达1.4亿元,16.1万农民从中受益。
据介绍,2012年我市粮食直补金额为3295万,农资综合补贴金额为1.03亿元,总计补贴农田面积达到223.8万亩。今年的发放工作简化了程序,对农民不再发放《粮食补贴通知书》,而是按上年补贴标准在2月10日前通过“一折通”一次发放到农民手中。
在发放粮食补贴中,财政部门要求,农户补贴面积和补贴数额张榜公示到村(屯);粮食补贴政策宣传到户,粮食补贴资金兑付到户;不准以粮食补贴资金抵扣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粮食补贴资金,不准由其它部门或村屯集中代领和转付粮食补贴资金,不准无故拖延粮食补贴资金发放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不准擅自收缴农民粮食补贴“一折(卡)通”,不准擅自动用结余的粮食补贴资金。同时,对享受粮食补贴的各类机动地,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操作,不允许用粮食补贴直接抵顶应收承包费。
此外,记者也了解到,在发放补贴过程中,财政部门加强了对土地流转合同的管理,对农民间互相流转的土地,帮助农民明确了粮食补贴的归属。对农民补贴政策实施以前流转的耕地,继续按“不重、不漏、不引发矛盾”的原则确定补贴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