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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人集团借贷纠纷受害人提交诉讼状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13: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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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记者昨日了解到,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高额民间借贷纠纷,受害人(集体)已委托代理律师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法院将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该纠纷一旦被定性为“非法集资”,则将成为新中国建立至今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集资案件。

  在坊间,立人集团被泰顺县一些市民称为当地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外的“第五银行”。从案件纠纷的金额及人数来看,这样的说法或许并不为过。据泰顺县政府组成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第3号公告,立人集团债务总额超45亿,直接借款人数超7000人,涉及泰顺县80%以上的家庭,由于债权人申报登记工作还在进行,涉案金额及人数或许还将扩大。

  昨日,立人集团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林才红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起诉状已于当日递交至温州中级法院。

  在该份起诉书中,截至目前共有147名债权人集体委托,统计的损失金额共6800万元。起诉书认为泰顺县人民政府、泰顺县公安局的行为构成不作为及行政行为违法,将其列为被告,提起国家赔偿。

  据“起诉状”叙述,立人集团在崩盘前三四个月期间,有关部门已经获悉该集团因无力偿还高额到期本息的消息后,允许立人集团继续融资来解决债务。这段时间内,立人集团推出月息3分、4分、5分的高息(以往集资月息针对普通百姓基本为3分以内),并不设定下线,有钱就收,这段时间就集资了9亿元。

  林才红说,提起国家赔偿并将泰顺县政府、公安局两个部门列为被告,而不是将立人集团作为被告,主要考量是“两被告放任立人集团非法集资13年的行为构成不作为;支持立人集团‘钓鱼式’集资的行政违法行为;两被告实施的‘企业自救、政府帮扶’解决立人集团债务危机的行政违法行为。可以构成国家赔偿,从而有利于债权人最大程度上能够得到经济损失的补偿”。

  证券时报记者就能否立案向数位律师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得到的结果并不相同,说法各异。从而,该案件是否被立案仍将留有悬念。

  由于温州中级法院受理起诉书已接近下班时间,法院对于该案件的态度尚不得而知。泰顺县政府有关人员昨日晚间在得知“成为被告”以及起诉书的详细内容后,并未对此予以回复。

  泰顺县委宣传部有关人士(同时系立人集团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表示,目前对债券人的登记工作仍在进行中,未来等到统计完成,将提出一些处置方案。 (赵缜言)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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