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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厅:保障房用地不达标不向高档商品房供地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08: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山西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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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7日,记者从省国土厅了解到,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这三类房用地未达到住房建设用地总量70%的市县,政府将暂停向高档商品房供地。

  2011年是我省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这一年山西的土地供应水平较2010年有了大幅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做到了应保尽保,民生工程和重点工程用地也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全省2011年土地供应总量达到前所未有的30.76万亩,在全国排名由2010年的24位上升到了第15位。其中,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到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七成以上。

  同时,省国土厅对2011年度各城市分批次供地率进行了重点考核,对于上半年供地率达不到50%,下半年达不到80%的地区,暂停该县(市、区)的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工作。对于2007年至2010年度城市分批次土地供应率较低的地区,省国土厅视情况减少了该地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省国土厅表示,今年全省44万套保障性住房单列用地计划指标1万亩,而实际供地达到2.9万亩,应保尽保的同时还超额完成了任务。而全省2011年住房建设实际用地量为3656.2545公顷,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实际用地量为2838.6508公顷,占全部住房实际用地面积77.64%。“这是在年初下的任务,如果这三类房用地未达到住房建设用地总量70%的市县,政府将暂停向高档商品房供地。”(记者张磊)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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