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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未获资质认证社区就业人员停发补贴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03: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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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杨进)在社区从事家政等岗位并享受社区就业社保和岗位补贴的从业人员注意了,符合条件必须参加相关培训,否则补贴有变。记者昨日获悉,在2012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关专项能力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人人员,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享受社区就业社保和岗位补贴。

  女48岁男58岁免费培训

  记者昨日获悉,日前广州发布《关于明确社区岗位就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州将对社区岗位从业人员实行职业技能提升免费培训计划,并对从事社区就业享受就业专项资金就业补贴进行适当调整。

  据介绍,从2011年12月1日发文起,对未持有家庭服务业相关专项能力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目前正享受社区就业社保和岗位补贴的社区岗位从业人员,实行分期分批免费培训,使其提高职业技能并取得相关专项能力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据介绍,以发文之日为准,女性年满48周岁、男性年满58周岁的可免培训,有关组织培训工作及培训安排按《关于实施社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计划促进稳定就业的通知》执行。应参加培训对象在2012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关专项能力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享受社区就业社保和岗位补贴。

  推荐社区就业证明到期需续期的,女性年满48周岁、男性年满58周岁的可免培训。其余人员按新办法执行。

  新入职须半年内参加培训

  《通知》还要求,从发文之日起,对新进入社区岗位就业、且未持有相应专项能力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符合享受就业专项资金补贴条件的可先享受社区就业社保和岗位补贴。但应在从业后6个月内参加相应职业能力免费培训,并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6个月后未能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停止享受社区就业社保和岗位补贴。

  《通知》要求,现从事社区就业的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区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培训券,其中正在从事社区就业的人员,以在职人员身份由其社区就业组织单位代为申领;准备从事社区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区或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记者了解到,从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目前5.61万人享受补贴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从2006年开始通过市、区、街道、社区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发社区岗位。目前开发的有社区组织的家政服务人员、街道便民服务员、门卫保安、社区协管员等近30个社区岗位,市就业专项资金对从事社区岗位的重点帮扶群体给予养老、失业、工伤、医保等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2011年就业专项资金安排3.6亿元。其中用于社会保险补贴支出2.36亿元,岗位补贴支出0.58亿元。目前,广州市从事社区就业并享受市就业专项资金补贴月均5.61万人,其中从事家政岗位3.5万人。

  广州市社保局负责人表示,目前社区就业人员大部分没有受过相关专业培训,特别是家政服务、养老护理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从业人员专业技能低,新政策出台后有利于解决这一难题。

  作者: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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