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三类人员自谋职业可享补贴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00: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讯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出台了自谋职业扶持金政策,我市城乡符合条件的自谋职业人员可享受4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象包括失业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

  据悉,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指外出务工连续6个月以上,返回户籍所在街道辖区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本市农村劳动者),可申领自谋职业扶持金。三类人员须于2009年1月1日后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明,有固定营业场所,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

  据介绍,申领自谋职业扶持金人员,须为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上登记的经营者或负责人本人,不含出租车、货运车、客运车的车主。此前已享受过其他扶持政策的,不能享受自谋职业扶持金补贴。

  有关具体政策问题,市民可拨打12333或当地就业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咨询。

热词:

  • 自谋职业
  • 扶持金
  • 高校毕业生
  • 我市
  • 失业人员
  • 派遣
  • 补贴
  • 客运车
  • 车主
  • 货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