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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修改五规章 冻结银行存款等权限被取消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9日 08: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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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起,工商部门将无权直接冻结违法行为人银行存款,无权通知银行直接划拨被处罚人的银行存款。如需采取上述措施,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公布了修改5部规章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已开始施行。

  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的内容,被修改的5部规章是:《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实施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详见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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