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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记录
“我是个法盲,我不懂法……”近日,面对涉嫌与同伙贪污1288万余元、独自受贿546万元的指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局原副巡视员(副厅级)杨有明说。
2月23日,新疆有色地质勘查局原局长杨有明贪污受贿案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制日报》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在未提拔副巡视员之前,杨有明是新疆有色地质勘查局局长,具体负责新疆有色地质勘查局在海南省三亚市投资的房地产项目。
起诉书显示,2008年5月,杨有明在收购三亚临海大厦过程中,伙同王某将所收购的临海大厦中的41套公寓予以隐匿,价值人民币1288万余元。随后,王某将其中的38套房产变卖。杨有明分得赃款571万余元,另有3套公寓落在杨有明指定的人名下,价值63万余元;王某分得赃款65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