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版署支持出版传媒集团参与建设两岸出版交流试验区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8日 19: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新华网北京2月26日电(记者璩静)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快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指出,支持出版传媒集团参与建设两岸出版交流试验区,在两岸出版交流合作中先行先试,推动两岸新闻出版业共同繁荣发展。

  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分为8部分32条,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出版传媒集团发展的战略方向、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主要目标,并细化了推动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责任任务和保障措施。

  意见指出,支持出版传媒集团拓展对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版权输出;支持有实力的出版传媒集团兼并、收购境外有成长性的优质出版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出版传媒集团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到境外建社建站、办报办刊、开厂开店;鼓励出版传媒集团加强与全球性和区域性大型连锁书店合作,进一步拓展国际主流营销渠道,开拓网络书店、在线阅读等新型出版物销售渠道,整合海外华文出版物营销渠道,构建中国出版产品国际立体营销网络和国际交易平台。

  根据指导意见,到“十二五”(2011-2015年)期末,中国将进一步做强做优国家层面人文、教育、科技三大出版传媒集团,培育多个年销售收入超过200亿的大型骨干出版传媒集团,推动新华书店跨地区兼并重组,组建全国性国有大型发行集团。

  意见还指出,将指导和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出版传媒集团进行股份制改造,引入其他行业大型国有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允许有序引入非公有制资本。

  此外,指导意见鼓励出版传媒集团对业务相近、资源相通的中央和地方出版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实现跨地区发展;鼓励出版传媒集团兼并重组新闻出版领域以外的其他国有企业,实现跨行业发展。意见还首次明确提出了“鼓励和支持转企改制到位的新闻出版单位自愿加入各类出版传媒集团。”

热词:

  • 传媒集团
  • 转企改制
  • 出版企业
  • 新闻出版业
  • 新闻出版总署
  • 发行集团
  • 改革发展
  • 试验区
  • 保障措施
  • 战略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