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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少年被工友嘲笑唱歌难听 持刀砍人获刑2年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8日 19: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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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温州2月26日电 (见习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瑞宣)因为工友的几句嘲笑,90后少年年少气盛,拿起砍刀向工友挥去,造成工友轻伤,刘某最终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代价。近日,温州瑞安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两年。

  2010年3月22日,刘某和堂弟(已判)在出租房内煮午饭,见饭还没熟, 就去两人上班的某服装加工厂内干活。干活的时候,心情不错的刘某带着耳机唱起了歌。

  随后,刘某见旁边两个安徽籍的工友陈某、王某在笑,就问堂弟他们在笑什么,堂弟说他们在笑话你唱歌难听。刘某心生怒火,上去质问什么意思,王某说没什意思,刘某见对方语气张狂,心中更加不爽,准备给他们点教训,于是叫堂弟去房间把“家伙”拿来。后堂弟拿来一根棒球棍和一把刀,将刀递给刘某。

  两人商量一前一后对工友进行包抄,于是刘某绕到后门进入,堂弟从前门进。堂弟跑过去用棒球棍打在工友陈某身上,陈某、王某反应过来,合力把堂弟抱住按到在地,刘某见势拿着砍刀朝着王某砍去,在手臂上砍了几刀,王某连忙就向外跑,刘某追了几步,没追上就回到厂里,见堂弟还在跟陈某对打,上前向陈某砍去,陈某见状急忙向外跑去。

  案发后,刘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经法医鉴定王某双上肢九处创口,掌骨不完全骨折,其损伤程度构成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结伙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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