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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起诉书首页。本报记者来扬摄
日前,山西省长治市郊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治郊区法院”)收到了一份编号为“郊检刑诉(2012)31号”的起诉书。
这份5页纸的起诉书所记载的内容,与去年夏天发生在长治市的公务员考录弊案息息相关。自2011年11月9日起,《中国青年报》刊发系列报道,报道了长治籍考生宋江明在参加山西省行政机关2011年录用公务员考试中,获得笔试第一、面试第一、总分第一,却遭遇“被贫血”的离奇经历。
报道后有关方面成立的调查组发现,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长治市人社局”)、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以下简称“和平医院”)有关人员和递补考生家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而在调查期间,又发生了已被和平医院院方封存的该院体检中心血液检测设备遭到人为破坏,体检数据被人为删除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