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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定金和订金忽悠了你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8日 13: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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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26日讯(通讯员 杨波 记者 秦雪丽) 家装一直是市民关注的话题,然而家装过程中的猫腻你又了解多少?据烟台市工商局芝罘分局统计显示,去年受理装饰材料类投诉的189件,涉及合同、定金、质量、品牌等四方面问题。 

  调查表明,合同类纠纷达94起,案值40.50万元。此类合同纠纷主要涉及门、衣柜、油漆、灯具等材料。建议消费者签约前务必阅读全文,口头约定均要列入其中。核实无误、加盖印章后,再签字、付款。

  “定金”和“订金”问题,也是家装市场投诉的焦点。据统计,芝罘区此类投诉18起,案值9万元。订货要收“定金”或“订金”,“定金”不应超过合同标的20%,卖方违约,应双倍赔损,买方违约,卖方不退。而“订金”作为“预付款”可随时退。建议消费者明白实义并核实口头承诺、订单条文一致后,方可签字、交钱。

  去年芝罘区接受家装材料投诉45起,案值36万元。主要集中在木门、地板、艺术玻璃等家具上。市民任女士花1.85万元购买实木复合地板,但使用不久,地板70%出现收缩、裂缝,并因此,任女士崴伤脚踝。市民购买家具时,如果发现材质、色泽、结构、工艺等方面不符约定,要及时保全证据,并向工商部门投诉或举报。

  “牌子”五花八门转手就可“变脸”。此类纠纷涉及洁具、橱柜、地板等制品,共受理32起,案值22.50万元。有的老板和店员为甩出“货底子”,竟将普通木椅同“奥运牌”、“可收藏”的“噱头”挂钩。建议签约前,要核实《营业执照》和《专卖授权书》、厂家和卖方广告是否真实、一致。收货时要验证包装盒标识。

责任编辑: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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