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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2月26日讯 (记者 李瑞平 通讯员 甄逸仙 彭蕾蕾)家住费县石井的李某因为租赁公司经营不善,巨额亏空,在这种情况下,不积极进取,竟然打起了歪主意,靠诈骗车辆获取抵押赃款,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12年1月,钟罗山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辆白色捷达轿车喷有“费县某单位法律咨询热线”字样,有着丰富经验的民警凭着敏锐的侦查意识,察觉该车辆可能有问题。巡逻民警立即拨通费县某单位办公室的电话进行咨询,查证有无该车辆。结果该单位工作人员明确答复无该车辆。于是巡逻民警对白色捷达车进行堵截盘查,经过进一步询问,发现该车辆系费县石井镇某村李某诈骗车辆抵押给高某,高某私自悬了挂喷有“费县某单位法律咨询热线”字样。
经过钟罗山派出所民警的缜密侦查,2012年2月,办案民警根据线索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供述了虚构从黄某处租赁的捷达轿车为其表弟所有的事实,将车低价抵押给高某,获得赃款3万元。
近日,经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李杰已被依法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