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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刘天翔 吴新华)女子刘某自称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处长,以有团购房和承包门诊部为名,骗取他人共计130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刘某批准逮捕。
曾在广安门中医院工作的刘某早在2000年就因诈骗罪被判10年。出狱不久,刘某就在帮朋友交房租的过程中,认识了房主曹女士。刘某自称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处长,在花乡有中医药管理局内部的大产权团购房,明显低于市场价,可以帮忙买到。曹女士见有利可图,当即决定要两套,并交付了近80万元定金。
在2011年10月份,刘某说自己想承包广安门中医院门诊部,让曹女士入股一起合作,又骗了曹女士大约40余万元。随后,曹女士的一个亲戚也要入股,被刘某骗了10万元。
被拿走了上百万的曹女士要求看房和办理门诊部的一些手续,刘某以种种借口推托。最终,在曹女士的紧逼下,刘某承认自己诈骗。曹女士将刘某扭送公安机关。 J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