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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官员:将逐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试点范围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6日 22: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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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2月24日电24日,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新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上海开展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工作具有全国性的示范意义,北京等地区也上报了参加试点的申请,将密切跟踪上海市试点运行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改革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

  “第一步是先在上海开展了试点,这项试点工作也具有全国性的示范意义。目前,北京等地区也上报了参加试点的申请,我们将密切跟踪上海市试点运行情况,认真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改革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郑建新说。

  郑建新表示,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制度差异,加之本次改革试点仅在个别地区的部分行业实施,必然带来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与非试点行业、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之间的税制衔接问题。为妥善处理好这些问题,试点文件从三个方面做出了安排:一是不同地区之间的税制衔接。纳税地点和适用税种,以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作为基本判定标准。试点纳税人在非试点地区从事经营活动就地缴纳营业税的,允许其在计算增值税时予以抵减。(中新网财经频道据网络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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