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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栾吟之 蔡顺国)昨天,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2月11日发生在浦东南六公路比亚迪汽车酒驾案肇事司机黄某批捕。
2月11日15时许,黄某酒后驾驶比亚迪轿车行驶至浦东川展路近南六公路口时,追尾撞击被害人沈某驾驶的桑塔纳出租车后逃逸。副驾驶座上的刘某劝黄某赶快停车,但黄某以“我喝酒了,不能停车”为由继续行驶,至南六公路砖桥路口碰擦一行人后仍未停车处理。驶至周祝公路口适逢红灯,因前方有车等候,黄某被迫停车。此时沈某驾驶出租车赶到,下车至黄某车左前侧阻拦其继续逃逸,刘某见状即下车,此时红灯变绿灯,黄某突然加速行驶,将沈某顶在引擎盖上一路飞驰至鹿达路口,撞上前方待转的一辆QQ轿车和一辆起亚轿车。沈某被车辆撞击挤压致创伤性休克当场死亡,QQ轿车被撞后油箱破裂起火,驾驶员闵某等两人被烧死,起亚轿车内的郭某等三人不同程度受伤。
据坐在 “比亚迪”副驾驶座上的刘某证实,当天中午其与黄某等四人在黄某亲戚家吃午饭,黄某等三人共喝了两瓶白酒。经审查鉴定,肇事司机黄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2mg/ml,属醉酒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