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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停售iPad申请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6日 01: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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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窦红梅)昨天记者从深圳唯冠代理律师处获悉,前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唯冠起诉苹果侵害商标权一案开庭后,昨天下午,浦东法院就深圳唯冠提出的临时禁令申请、苹果提出的中止审理申请分别作出了裁定:驳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责令被告苹果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本案中止诉讼。

  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告诉记者,唯冠方面还将进一步申请“复议”。据了解,法院方面认为,美国苹果公司等与深圳唯冠之间就涉案商标因转让合同引起的权属纠纷正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中。在该院作出终审判决前,涉案商标权归谁所有尚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在美国苹果公司使用“iPad”标识是否构成侵权尚难定论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请人销售“iPad”平板电脑构成侵权尚缺乏依据。

  浦东新区法院认为,唯冠要求苹果立即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十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驳回。而同样由于商标权属的纠纷尚在广东高院的审理中,浦东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目前,深圳唯冠和苹果方面谁是最后赢家,将取决于将于本月29日二审开庭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谢湘辉律师介绍,此案在29日当天很难有结果,一般会在数月后法院才能最终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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