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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国卿:幼女卖淫案如何才能越审越清楚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5日 18: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荆楚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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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岁幼女被迫逼卖淫案愈发的引起社会关注,国内各大媒体无不挖掘事情的前前后后,欲还受害人一个公道,也还真相一个公道。可案件6年1判3重审,案件本身的特殊性和时间性引起普遍的质疑,难到一次次的审判就是为了追求最准确的法律量刑吗? 此案从2006年10月起正式进入法律程序,至今已经近6年,显然,在一定程度上,案件无休止的持续一方面无意义于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庭的创伤愈合,特别是对11岁的孩子来说更是一种揭伤疤往里撒盐的滋味,另一方面却是对犯罪的纵容和对社会邪恶的漠视,同时,法律上惩治罪恶的迟迟不能定夺和犯罪嫌疑人的集体翻供丢尽了公检法的权威,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力大大降低。

  一个道德上呈现一边倒态势的案件为何持续长达6年仍未平息,这里固然有案件本身涉及到的受害人的特殊性外,想必还有着更为微妙和复杂的原因。

  各大媒体试图从横向和纵向去报道案件还原一个最真实的情节,最终爆出了一个让人不愿耳闻和目睹的信息:冷水滩区公安局看守所及其干警涉嫌为一、二审判决的死刑犯秦星做伪证。这是何等的荒唐和可怕。此前,《新民周刊》也披露:该案7名被告在当地有着一张复杂的权力、关系交织的网络,原南津渡派出所副所长何频是柳情缘休闲中心老板陈刚的同学兼铁哥们;而秦星的哥哥秦爱群系原零陵区公安分局政委;还有人称,秦星的姨父在永州市检察院当领导等等。如此如此,虽然还没有更多的信息证明案件中道不明的各种干系,但这很难让人看到黑白界限的分明。

  在法律面前,弱势是不是也要向权利低头?在这个案件看来,我想是的。如果不是,那为何案件迟迟不能给受害人、给公众一个交代,为何经过6年1判3重审的案件越审越让人觉得蹊跷和模糊,为何7被告均对曾在公安局、检察院侦查、复核案件期间和第一次开庭审理时所陈述的案情都提出否认而再一次出现集体翻供?

  仁孝礼义信,加上廉耻,这里显然用不上了,道德在罪恶面前变得无能为力,我们只能寄托于法律赋予的平等的权利和公正的权力,如果权利迷恋了自私的罪恶和权力被用错了对象,那么案情将向着公众不愿意看到的方向驶去而显得足够的合法和光明。

  幼女卖淫案极具当下复杂案件的典型性,其实,这些案件都很纯粹,说白了就是犯罪嫌疑人在犯案后不折手段的洗脱罪名而不是认清罪名。就如此案,犯罪嫌疑人之所以会集体翻供和出现看守所作伪证的现象,就是因为这个团伙有着一张巨大权力和财力关系网,这张网在会戏弄法理,甚至凌驾于法则之上,让应该得到惩治的人有恃无恐,而公检法似乎也要有意无意的对此进行躲避。权力庇护下,金钱交易、道德交易、人格交易变得自然。

  有媒体很有心的捕捉到,在整个庭审中,秦星等7被告始终昂着头,除秦星外,陈刚等6人均不时露出微笑。被害人母亲唐娟(化名)则一直在不停地流泪。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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