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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小区菜摊”引导合法化 小菜场需方便小市民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5日 16: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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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网·独家报道】 一个是中心城区的老式小区,一个是郊区乡镇的大型居住新社区,却不约而同都出现了居民摆出的“小区菜摊”;不仅如此,居民觉得其增加“方便”,社区、居委却坚持其“不合规”,两个“小区菜摊”面临着同样的尴尬和困惑。

  那么,小区菜摊究竟该何去何从?究竟能不能找出两全其美的管理办法?对此,多位市人大代表均表示,可以通过政府引导,使其合法化,成为方便“小市民”的“小菜场”。

  在市人大代表卢鹤鸣看来,对这样的小区菜摊,堵不如疏,“不如让它们成为正规‘小菜场’,方便‘小市民’。”

  “现在,上海的标准化菜场建设有大而全的趋势,菜场超市化,蔬菜、肉类、生鲜、活禽样样有,连熟食店、快餐店都引进了。但菜场布局却很不合理,有的新建小区有几万居民,小区内却没有一家菜场。”卢鹤鸣指出,这就导致了马路菜场泛滥,小区门口设摊屡禁不绝。

  卢鹤鸣说,与其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成本花费在管理类似罗山根这样的“小区菜摊”上,倒不如充分利用政府资源,通过政府买断,引导“小区菜摊”合法化,成为既方便小区居民,又纳入管理体系的正规“小菜场”。

  在他看来,小区里的小菜场不应求大求全,建议在新村、小区边上,多开办一些小型菜场或菜店,方便居民,尤其是老年人买菜,今年两会期间,他还为此提交了书面意见,建议这样的小区菜场“买一些居民每天生活必须的菜。规模不要大。”而如此一来,不仅挤压了不经允许开设的小区菜摊、马路菜场的生存空间,也让居民切实享受到了便利,“还能节约管理成本。”

  无独有偶的是,在去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惠强也关注着这一事关百姓“菜篮子”的问题。他提出,可以在中心城区探索发展小菜店,城乡结合部探索设立不收费早市。

  郑惠强在书面意见中写道,各区县可通过存量菜市场公益性改造、增量菜市场公益性建设等途径,逐步增加全市公益性菜市场数量,提高公益性菜市场覆盖面;“同时,在中心城区探索发展小菜店,在城乡结合部探索设立不收费早市,并推进生鲜超市提升工程”。(新民网记者 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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