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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初,宝安区法院设立全市首个少年综合审判庭(下简称“少年庭”),专司审理以未成年人为主体的各类案件。当年,随着法院未成年案件量的增加,而非深户籍缓刑少年犯又不纳入本地社区矫正范围,缓刑后留在深圳的少年犯再社会化及预防再犯罪等问题,成为考验司法机关的难题。
为了帮助缓刑少年更好地走向社会,融入社会,防止再犯罪行为的发生,宝安区人民法院少年庭与宝安区义工联于2008年签订了“少年犯―义工一对一帮教协议”,对缓刑少年犯建立缓刑档案,进行一对一跟踪帮教,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限于义工流动性大、专业力量有限,多数缓刑少年犯无法得到系统全面的帮教。
针对这一情况,宝安区人民法院少年庭与深圳市铭晨社工服务社衔接,引入专业社工介入缓刑青少年的帮教工作机制,并参考国内外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于2009年9月共同建立深圳市首家“宝安法院青少年犯罪社工帮教工作站”,同年11月份以名为“宝安法院非深户籍留深缓刑少年犯社工帮教工作站”项目形式获得深圳市首批福彩项目的资助。
该工作站的设立,将社工元素与司法审判有机结合,解决了非深户籍缓刑未成年人判后无人监管的弊端,探索出了一条非深户未成年人缓刑帮教的新模式,既解决了法院的后顾之忧,也让那些远在老家的少年犯父母稍感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