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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欧雅琴)登记注册满两年以上的社会组织,可自愿报名参加等级评估,其结果将作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接受资助的前提条件。
昨日,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下发通知,从3月份起,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对象是经东莞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注册满两年以上,并自愿报名参与的社会组织。对报名资料进行资质审核后,将确定110家社会组织参与本次评估。评估所需经费由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申请列入财政预算,不向社会组织收取评估费用。
如果社会组织存在着未参加年度检查、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上年度受到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政府部门处罚或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评估委员会审议后认为具有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则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为了进行评估,市民管局成立了“东莞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作为非常设机构,委员会负责本次社会组织评估的监管工作、核定社会组织评估标准和细则,指导评估工作的开展,认定评估结果。
评估委员会委托东莞市现代社会组织评估中心承担实地评估工作,进行专业性评审并提供第三方独立评估意见。
本次评估采取多方评价主体打分的方式,包括社会组织自评、评估中心考评、社会组织内外部评价等,最终结果交由评估委员会审核。评估分为四级指标,各项指标根据评估指标计分,分为基础分和附加分两个部分,基础分为1000分,附加分为100分。行业协会商会主要考察行业协会商会的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考察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与诚信建设、社会评价。
评估自2012年3月开始,至2012年8月底完成所有工作。8月底,部门将确定并公布最终评估结果,向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市民管局介绍说,评估结果将作为东莞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和进行资助的重要依据,有意向参与评估的社会组织可以上市民管局网站下载填写《东莞市社会组织评估申请书》和《东莞市社会组织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在2012年3月31日前以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