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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在1个多月时间里,25岁的彭亮和26岁的何文春在河北香河、北京通州等地,12次入室盗窃财物,得手现金、电脑、数码相机、首饰等大量财物。昨天记者获悉,两人因涉嫌盗窃罪被检方公诉到通州法院。
据检方指控,去年5月23日,被告人彭亮和何文春到河北省香河县钱旺乡富各庄村,彭翻墙入院,何负责望风,两人窃取马女士家人民币400元、惠普电脑显示器一台(价值人民币300元)。此后的一个月中,两人在香河县、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等地作案多达11次,采取相同方式窃取笔记本电脑、玛瑙手镯、手机、手表、数码相机等大量财物。同年6月28日,两人在通州区西集镇小辛庄村任女士家中盗窃后,被警方抓获,赃款、赃物已部分起获并发还。
公诉机关认为,彭亮、何文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两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可以从轻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