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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九十月间,本市黄浦区发生多起室内财物失窃案件,经警方调查,这些案件是同一名冒牌快递员潘某所为,他专门冒充快递员,以送货上门名义在居民楼和商务楼内伺机下手。近日,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潘某以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罚金2000元。
55岁的潘某有过多次前科劣迹,曾在本市某快递公司打工,在送快递时留意到,不少用户对快递员疏于防范,而位于商务楼的一些公司更是缺乏警惕心,办公室房门大开,有不少可乘之机,便起了贼心。
去年10月15日中午,潘某自称送快递,混进陆家浜路某住宅楼,他在9楼看到一间房屋的房门没有关紧,便悄悄推开门,走进无人的书房,从写字桌上拿起一只GUCCI钱包。正准备离开时,察觉异样的女主人从其他房间赶进书房,将他逮个正着。随后,潘某被处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
劳教期间,潘某向管教干警交代了他曾在去年九十月间,五次冒充快递员,以送包裹为名,进入未锁门的居民家和商务楼办公室盗窃,共计窃得财物价值人民币6700余元。
检察官提醒市民,即使家中有人,也应锁好房门,“上班族”不要在办公室内随意摆放贵重物品,离开时要将笔记本电脑、手机、钱包等放入抽屉并上锁,在办公室无人和午餐时间尤其要注意。此外,楼宇门卫和保安也应严格把好第一道门,明确来者真实身份后才能放行,避免不法分子伺机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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