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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残联回复市民建议:重度残疾人将集中托养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4日 04: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济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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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市第五次“我为《政府工作报告》建言献策”活动中,有市民提出的建议涉及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及文化生活等。市政府督查室对此进行督办。今天,市残联通过本报回复称,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利用现有政府兴办、尚未充分利用的养(敬)老服务资源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实行相对集中的托养;修订《残疾人个体创业管理办法》,通过降低从业门槛、加大扶持力度,鼓励、扶持更多的残疾人实现自主创业;在全市范围内创建20个“我的兄弟姐妹”文化示范社区。

  有市民建议政府为智力重度残疾人群定期发放生活补助。市残联回复称,根据《济南市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我市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也就是说并非所有持证重度残疾人都能享受生活补贴,前提必须是纳入低保范围的。下一步,残联将积极呼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扩大生活补贴发放范围。

  有市民建议建立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市残联回复称,根据部门职能要求,对于“三无”重度残疾人应由民政部门所属社会福利院集中托养。近年来,因受资金、场地、人员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建立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一直困扰着残联。市残联将积极向政府建议,争取编制部门支持,建立专门的重度残疾人托养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实行集中托养。当前,他们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利用现有政府兴办、尚未充分利用的养(敬)老服务资源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实行相对集中的托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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