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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南京2月21日电 (记者刘巍巍、王骏勇)一起由质量问题引发的汽车更换纠纷案日前在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判决汽车经销商为消费者更换相近系列新车一辆,这也是目前我国法院在汽车“三包”问题上判决4S店进行整车更换的首起案例。
2009年11月16日,宜兴市民任某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花费21万余元购买某品牌汽车一辆。在此后的近两年间,汽车变速箱频发故障,先后三次返厂更换。任某认为自己购买的汽车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向经销商提出更换新车的要求,但遭到拒绝。2011年底,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经销商对问题车辆予以更换。
(来源:解放军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