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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了2012年“六路一桥”费用的车主4月30日前可以到原缴费地办退费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3日 11: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钱江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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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前,宁波发布消息,“六路一桥”收费要取消了。这两天,已缴纳2012年度统缴费的机动车就可以开始办退费。

  其实,并不是所有缴过费的,都能退返。宁波取消该项收费的时间从2012年1月1日起,因此只有已经缴纳2012年全年“六路一桥”费用的才可获退费。有疑问的车主,可拨打“四自”中心服务电话87191184咨询。

  事实上,因为车辆年检时间不一而至今尚未去年检、未缴纳2010年和2011年“六路一桥”费用的车主,在今后年检时,还需要补缴上那两年的费用。

  “六路一桥”项目年度统缴费征收方式是,每年都需年检的车辆,年检时缴纳当年度的统缴费。比如,2011年11月份年检时缴纳的统缴费为,2011年1至12月份统缴费。

  两年一年检的小车,第一年检验时正常缴纳,第二年缓缴,第三年年检时需将第二年和第三年的费用一并缴纳,以后逐年类推。比如,2011年11月份年检时,缴纳2011年度费用和补缴2010年度的。

  “四自”中心方面称,退费的时间为,2012年2月15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地点则在原来的缴费地。还保留有通行费发票的个人车辆车主以及单位车辆,退费时要提供发票原件,并出示机动车辆行驶证原件。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六路一桥”年度统缴费征收方式,2010年、2011年上牌的市区私家小车,以及每两年年检一次的部分车辆,要在2012年、2013年才需要年检。这样一来,车辆今后年检时,还是要补缴2010年、2011年的统缴费。

  本报记者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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