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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教育部等七部委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治理工作合力,增添措施,加大力度,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大幅提高,2011年,群众关于教育乱收费的举报投诉比2010年下降32.5%。其主要措施是:
一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重庆市教委积极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基本结束了以前教育部门单打独斗的尴尬局面,治理合力不断增强。
二是建立健全“警示约谈机制”。每年初,重庆市纪委、市纠风办、市教委、市教育纪工委领导对上一年群众投诉教育乱收费较多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
三是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重庆市教委严把春秋两季入学关口,组织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开通了专线电话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市教委行评办及时向有关区县或学校下发《督办通知》,责令限期调查处理,全市上下联动,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收费问题,市教委派出专门调查组赴有关区县和学校进行处理。近三年,市教委行评办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705件,处理责任人92人,清退违规收费886万元。
四是建立健全“重点监控机制”。下发《重庆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举报投诉重点监控工作的通知》,对投诉量大、查处不力或被媒体曝光、乱收费情节严重的区县和学校实行重点监控,并报市级有关领导部门。被重点监控的区县,在市级各类教育评估评比中不得评优评先,监控结果纳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区县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确保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切实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
五是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在重庆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所有学校长期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通过《阳光重庆》热线栏目,针对农民工子女入学、高校招生录取、中职学生资助、普通中学招生、教育收费等热点问题,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开展“树优良师德师风、做人民满意教师”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效遏制发生在教师身上的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六是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机制”。充分发挥《重庆市教育政风行风建设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信息》和《内参信息》的作用,适时向全市通报政风行风建设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七是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深入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活动,修改完善“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评审办法,实行总量控制、倒退淘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涌现出万州区等19个“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