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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丽平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了解到,农业部从2001年开始着手植物保护立法准备工作,目前正就主要制度设立、条文内容以及与其他法律法规关系等问题进行研究。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崔富华、陈萍等67名代表提出两件议案,建议制定植物保护法。议案提出,我国是农业生物灾害频发国家,农业生物灾害已成为影响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建议制定植物保护法,规范和保障农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农业部认为,我国于2005年加入国际植物保护公约,履行公约义务也要求加快立法,制定植物保护法非常必要。国家林业局认为,现行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建议制定一部综合性法律来规范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已共同组织多次植物保护立法研讨。国家质检总局建议修订植物检疫条例或者制定植物检疫和植物保护条例。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议案提出的问题,加强调研论证,对有关问题统筹考虑,先修改完善现行相关条例,待时机成熟时,再研究制定植物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