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胡必华、张博骏、记者罗素静报道:利用假公司名义设立团购网站,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钱财。13日,记者从南昌市东湖区法院获悉,被告人何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5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2010年10月,何某在一出租房内擅自成立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江西省维沃实业有限公司,并在网络上设立“维沃团购网”。之后,在网站上登出中石化加油卡八折团购的虚假活动,骗取他人钱财。截至2011年4月,何某通过网络交易出售虚假加油卡16张,骗取人民币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