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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实行"两专"制度 审查起诉期限平均缩短10天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1日 00: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正义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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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江苏2月18日电(记者徐德高 通讯员陈新建 郭永胜)审查起诉期限平均缩短10天,办案质量明显提高,这是江苏省南通市检察机关推出反渎案件“两专”人员办案制度半年来出现的可喜变化。

  “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是困扰反渎工作开展的“拦路虎”,但在江苏省南通市,这些“拦路虎”如今正逐渐变成“纸老虎”,这些变化源自南通市检察机关自2011年8月推出的反渎案件“两专”制度。

  据南通市检察院反渎局负责人介绍,“两专”即专门型侦查监督人员和专门型公诉人员,就是在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中,能熟练运用渎职侵权法律业务知识,并具有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此类案件经验的检察官。在该市检察机关,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均由“两专”人员专门办理。

  “两专”制度规定,案件在初查终结前,“两专”人员可对能否立案发表意见;对重特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两专”人员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可在案件侦查终结前,对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或建议;对于反渎部门提请逮捕的案件,专门型侦查监督人员应优先快速审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该负责人说,“两专”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反渎案件办案效率显著提升。仅以审查起诉期限为例,制度出台后,南通市检察机关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平均不超过22天,比制度下发前缩短了10天。

  “两专”制度的出台还使案件质量同步提高,反渎、侦监、公诉部门在案件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上的认识分歧进一步缩小。制度推行以来,南通市检察机关未出现一起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被退查情况;立案侦查的10件10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均已提起公诉,已有5件5人被法院判处实刑,其中4件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以上,有效改变了以往法院对渎职侵权案件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和缓刑多、实刑少的现象。

  目前,南通市检察院已从该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抽调23名办案骨干,在江苏省率先建立了一支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渎职侵权案件专业化队伍。“两专”制度也被江苏省检察院转发,向该省检察机关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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