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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讯 (通讯员 张艳 孟洁)“法官进社区活动极大的方便了我们,现在不用去法院就有法官上门随时提供服务。”13日下午,当法官李彩霞在白象街社区成功调解圆通寺3号楼的邻里纠纷时,原告家属王英(化名)对法官进社区活动赞不绝口。
今年1月10日晚,家住圆通寺3号楼6楼的傅婆婆,为了维持生计,常年在楼道帮人灌香肠、磨面粉,做点小生意谋生。由于她用来磨面粉的机器摆放在楼道使用,使得楼道地面有些湿滑。
正好当天原告王明(化名)去给住在7楼的母亲做饭,离开时经过6楼,在傅婆婆家门口滑到摔伤。摔倒后的王明立即被送往医院检查,被医生诊断为右髋臼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直至2月1日出院。住院期间,王明花掉6万多元医药费,经医保报销费用后自己支付了28000余元。
王明及家人认为,他的摔倒是因为傅婆婆占道经营弄湿地面而导致,并向傅婆婆提出经济赔偿。然而,傅婆婆则认为自己没有责任。
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法官进社区活动为他们提供了帮助。了解这一情况后,法官李彩霞先后两次找到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节。“在这件事上,双方都有责任,大家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了,双方都让让步,相互理解一下。”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王明家中召开家庭会议,考虑到傅婆婆与自己的母亲是四五十年的老邻居,共同协商要求傅婆婆象征性的赔偿5000元,了结此纠纷。为此,傅婆婆也表示可以接受。
“事情解决好了,大家还是好邻居,以后也要和睦相处。”最终在社区法官工作室里,王明的家属接受了傅婆婆5000元的赔偿款。傅婆婆的女儿也代表傅婆婆向王长明的家属表示歉意,希望王明早日康复。
“这次多亏了李法官的热心帮助,我们才能这么快的解决好问题。”王明的姐姐王英告诉笔者,以前从来没想过法官会在我们身边,帮助我们解决纠纷。现在我们社区有了法官坐镇,以后遇上了法律纠纷不用去法院就能解决,实在是太方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