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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月18日上午,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中国足坛反腐案的一审宣判,原中国足协副主席、国家体育总局足管中心副主任杨一民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杨一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宣判后,杨一民当庭表示不会选择上诉。而杨一民的律师认为判罚量刑适当,算是比较轻的了。同时他认为惩罚的目的是搞好中国足球。
反赌案一审宣判 杨一民因受贿被判处10年6个月
杨一民的律师表示,被判处10年零6个月,判罚量刑算是比较轻的了,毕竟惩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是让更多的官员以及教练遵纪守法,把中国足球搞上去。杨一民律师的从轻辩护建议被法院采纳。杨一民被指控受贿125万元,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的犯罪起点是10万元,最高可判死刑,杨一民被指控受贿超过100万元,这已经算比较严重了。但考虑到杨一民受贿金额中有不少的人情来往以及馈赠礼品等等,量刑上最终做出了10年零6个月的判罚。
杨一民是反赌案首批审判人员中职位最高的官员,曾和原足协主席谢亚龙、南勇并称“足协三巨头”。其所在的部门职能涉及到联赛、技术等各个领域。
2011年12月21日晨8时许,身着囚服的杨一民出现在镜头前,头发花白、神情憔悴。据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7年初至2009年12月间,杨一民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等职务的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谋取足球裁判员任职等方面的利益,先后40余次收受20余个单位或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5.4万元。
杨一民供称,他曾接受原江苏舜天总经理潘强1万美金的贿赂,在体能测试中徇私舞弊。此外还有媒体曝出,某位前国字号主帅曾在赴厦门俱乐部执教的过程中请杨一民“打招呼”,事后送给他两万元作为谢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