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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徐某在替杨某建造违法建筑时,不慎摔下死亡。近日,福州市中院终审判令房东杨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死者一方自行承担30%的责任。
去年6月,徐某经人介绍到杨某家砌墙。杨某建造自家房屋第三层时,未经建设部门审批,系违法抢建。
徐某在施工时不慎坠楼身亡,房东杨某与死者家属约定:杨某先付8万元给死者家属,后续赔偿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此后,双方因赔偿问题谈不拢,徐某的家属将杨某告上法庭。
福州市中院终审认为,徐某明知杨某所建房子系违法建筑而为其施工,存在过错,应负本事故的次要责任。杨某建房未经建设部门审批而请人施工,且未提供安全防护措施,负本事故的主要责任。为此,判决杨某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16万多元(含已支付的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