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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子县教育局局长李福刚让还在读书的儿子李楠入职当地一中学吃了7年“空饷”。2月15日上午,该县县委召开常委会,决定免去李福刚长子县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2月17日新华社)
如果这种处置方式成为“惯例”――对官员利用职务、职权之便安排子女“吃空饷”都只是将其职务一“免”了之,再将其子女所吃“空饷”全额退回,并将其从工作单位清退而告终,是不足以让其付出相应的“代价”,从而产生较强的威慑力,使“后来者”望而却步的,兴许此类事件今后还会不断发生,成为一个难以禁绝的“老大难”问题而长期存在下去。
“吃空饷”的问题由来已久,前些年在四川、山东、湖北、安徽等地曾掀起过大规模的清理整治“吃空饷”活动,如今山西又曝出“吃空饷”事件,这说明“吃空饷”的问题在某些地方依然存在。“吃空饷”者吃的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却没人为纳税人办事,天下岂有此理?“吃空饷”现象的存在空费了公共财政资金、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和公众利益,早已引起了广大纳税人的强烈指责和不满,有关人士曾经指出,“吃空饷”是对公众利益的“掠夺”,这种行为符合诈骗、贪污犯罪的特征。
因此,笔者认为,对官员利用职务、职权之便安排子女或其他亲朋戚友“吃空饷”不能一“免”了之、以“清退”而告终,而应该在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的基础上,再提请司法机关介入,对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才能有效地遏制“吃空饷”的现象死灰复燃、甚至愈演愈烈。试想:如果法律对利用职务、职权之便安排子女或其他亲朋戚友“吃空饷”的官员予以严惩,以诈骗、贪污治罪论处,会有谁敢再以身试法? (作者系职员)
■黄栀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