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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子军
“公安县农机局正副局长办公室互殴致双方受伤”的消息在网上流传多日后,昨日记者获悉,公安县县委已对两当事人作出了处理。(2月16日武汉晚报)
因为报销接待费用,正副局长发生争执、冲突直至互殴,到底其中有怎样的隐情、恩怨、是非,新闻没有过多披露,但组织上对事件的处理,却只是象征性地各打五十大板,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深刻检查之类,说到底不过是充当了和事佬的角色。
近年来,官员之间动粗已非稀罕事,仅去年就发生过多起,比如,衡阳司法局长万春生与副局长廖曜中因为人事安排而拳脚相向;鄱阳县医保局副局长汪华与办公室主任杜晨阳,为文件送收之事,从口角发展到动手;滨海县司法局一副局长当街辱骂、推倒本单位一名科长,致其左股骨粉碎性骨折。等等。
诚然,官员也是人,难免会有情绪化表达的时候,对于极个别偶发性的“肢体冲突”,不必拿放大镜去审视;息事宁人、促进和谐也是民俗美德。不过,官员的特殊身份,决定了对其素质和觉悟不能作一般要求,而必须弄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出妥善调处。
然而,组织部门似乎都擅长并热衷于充当“和事佬”的角色,如衡阳正副局长之争,导火线就是人事安排是否合理,质疑的廖副局长甚至自称反腐英雄,这就有必要查清来龙去脉,依纪依规处理,可最后,不但医药费各自承担,还“被自愿”地签发了和解声明,公安县对官员打架事件的处理也是大同小异。
不论是党内还是党外,官员还是群众,“和为贵”无疑都是值得推崇的处事哲学。但前提是,大是大非问题要讲原则、讲立场,而不是一味地和稀泥,或者掩饰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否则不但会损害党内民主、社会民主,而且一些制度、规则甚至政策、法律都会被人为架空,同样不利于官员之间真正做到肝胆相照、和谐相处。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