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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左燕东)记者2月16日从省公安厅获悉,根据我国新修订的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鉴于我省目前仍有部分公民未及时申领第二代身份证,公安部门提醒大家,目前公安机关正在组织开展换证工作,请尚未换领“二代证”的公民尽快换证,确保“一代证”到“二代证”平稳过渡。
据悉,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将在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但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强调:在2013年1月1日前,各用证部门不得拒绝公民使用一代证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