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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黑哨判了!最高刑期七年丹东中院宣判首批涉足球系列犯罪案件,陆俊黄俊杰等9人及一公司受处罚黄俊杰陆俊周伟新万大雪
宣判
中国足球近20年时间里,回荡在各个赛场最具代表性的声音就是“黑哨”。昨天上午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足球最另类的“团体”中的代表人物,接受了法律的庄严宣判。黄俊杰、陆俊、万大雪和周伟新,这四名曾经呼风唤雨的“精英裁判”,分别被判处从7年到3年零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而前中超公司总经理吕锋,被判6年6个月有期徒刑。这也是两年多来轰轰烈烈的“足坛反赌扫黑风暴”所宣判的第一批涉案人,2012年2月16日,注定将载入中国足球的史册。
黑哨最高获刑7年
最早接受审判的是黄俊杰和周伟新,时间定在早上9点。
7点50分左右,三纬路上突然驶进来三辆汽车,其中一辆中型面包车中坐着犯罪嫌疑人,随后又有第二批车队驶进法院大院内,警察在丹东中法侧门路段设置了路障,无关车辆一律被隔离在警戒范围之外。此时,法院侧门边,已经汇集了大批来自全国的记者,“长枪短炮”的架势引得无数路人回头观望。
从9点开始,丹东中院仅仅耗时一个小时,就完成了昨天对首批9名涉案人的宣判:被告人黄俊杰,受贿人民币148万元,港币10万元,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被告人万大雪,受贿人民币94万元,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被告人陆俊,受贿人民币78万元,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被告人周伟新,受贿人民币49万元,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行贿25万元,以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前中超老总获刑6年5个月
在昨天宣判的“吕锋案”中,前中超公司总经理、被告人吕锋,受贿140万元,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中超公司业务副总监、被告人杨峰,受贿20万元,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中超公司工作人员、被告人张祖建,受贿2万元,免予刑事处罚。
对吕锋等人行贿的广州众一体育有限公司,则被处以罚款300万元。众一体育财务总监、被告人孙杰,以“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期2年执行;众一体育工作人员李东红,以“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
在正式宣判后,万大雪第一时间提出了上诉,而陆俊表示要和自己的律师商议之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重庆晨报记者刘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