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注册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低价组织老人旅游推销产品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9日 06: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解放日报 | 手机看视频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讯 (杨克元)医疗器械公司低价组织老人去青岛旅游,目的是推销产品赚钱,不料旅游途中,有一老人在上车时摔伤。日前,闵行区法院判决医疗器械公司承担责任70%,赔偿近5万元。

  浦东一家医疗器材公司,策划通过免费体验的方式销售医疗器械并付诸实施。2010年11月13日至16日,该公司组织一批老人至青岛参观工厂顺带观光旅游,参加的只需交纳700元,便能享受途中的各项活动。年近7旬的张老太和年逾8旬的顾老太欣然参加。

  11月15日早上,旅游团准时出发,却发生了意外。顾老太在上车时,因旅游车踏板不稳而摔倒,又不偏不倚地摔倒在张老太身上。张老太没有准备,遭外力倒地发生伤害。经鉴定,张老太因外力作用致腰3椎体压缩性骨折,腰部活动受限,评定10级伤残。为索赔损失,张老太将医疗器械公司和顾老太诉至法庭。

  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老太受伤系顾老太摔倒在其身上致其倒地所致,顾老太具有过错;医疗器械公司为其自身利益组织活动,理应加强管理,提供安全的交通工具,但其明知有老人参加活动,仍未加强管理,在车辆踏板尚未稳定的情况下让游客上车,最终致张老太倒地受伤,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医疗器械公司应负主要责任。顾老太和医疗器械公司应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酌定顾老太承担30%,医疗器械公司承担70%。依据事实和相关规定,核定张老太的损失为7万余元,由顾老太赔偿2.1万元,由医疗器械公司赔偿4.9万余元。

责任编辑:魏新民

热词:

  • 张老太
  • 医疗器械公司
  • 老人
  • 踏板
  • 过错
  • 行为人
  • 青岛旅游
  • 产品
  • 侵权责任
  •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