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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权执法”的指责太荒唐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9日 00:4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报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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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哈尔滨工商启动“叫停电信收费不合法规则”行动,直指电话以分钟计费不合理,引起人民邮电报强烈反击,指责工商局“越权执法”。

  对于电信资费标准,民众早已表达过颇多不满,这次哈尔滨工商的行动可以说是“深得民心”。但事件的另一方――电信行业媒体的表现却着实蹊跷,面对质疑,不仅不对事情客观评说,反而第一时间跳出来指责工商不懂法,称“据《电信条例》,电信业的监督管理职责属于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即使用户有不满或投诉,按照现行法律和管理体系,工商局也无权‘叫停’电信收费”,真是奇谈怪论。

  工商部门本就是市场执法的主体,监督检查市场交易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是它的应尽之责。事实上,没有一部法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可以监管电信领域当中的市场交易行为。只要电信作为企业,进入了市场,发生了交易行为,工商的“指责”就不能算“越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明白白地说,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督终端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越权”之说真不知从何而来。

  作为一份行业报,不可能不懂这些理,那么人民邮电报仍然强词夺理是为了什么?恐怕还是为了保护电信部门和行业的利益,为了给资费标准寻找更强劲的法理依据。面对质疑,为行业一己之利,或极尽狡辩,或互不相让,这种情况近些年并不少见。这些部门争斗和利益纠缠,不仅让公众迷惑,甚至直接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而且从长远看,也不利于行业本身的良性发展。

  要维护部门和行业的长远利益,首先必须尊重消费者,正视消费者的不满,虚心接受建议,承认不足,适时改错,这才是“高瞻远瞩”。在这方面,行业媒体及其所代言的行业同样应该有一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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