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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黄俊杰的律师刘炜昨日接受采访时爆料称,黄俊杰在2010年3月被采取强制措施,自己在年末接受委托,2011年11月开庭前不久,他才见到了黄俊杰。这种情况也是辩护人认为辩护工作未能全面深入开展的原因。
刘炜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非涉密案件要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48小时,安排律师和犯罪嫌疑人见面。除非犯罪嫌疑人本人没有会见律师的意愿。但根据此后黄俊杰的言谈,当时黄俊杰并没有不愿会见律师的意愿。
而陆俊的律师张旭涛昨日也表示,在这次宣判前,他与陆俊也只见过四次面,而这四次全部都是在去年12月的庭审进行时接触的。
(文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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