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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过“污点”就不能“见义勇为”?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8日 21: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天津网-数字报刊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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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贵溪市一青年勇斗持刀歹徒身负重伤后申报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却因为此前曾经有犯罪前科而被当地相关部门拒绝。此事引发社会不小关注:有“污点”能不能成为榜样,当地的规定出于何种考虑?

  事件小伙有前科参评见义勇为被拒

  网友“笑看人生”近日在论坛上发帖称,他在2011年9月为救助他人和持刀抢劫犯搏斗,被歹徒连砍三刀后仍坚持10里路协助民警抓获歹徒。事后,贵溪市金屯镇政府非常重视,并及时准备了相关材料,为他申报见义勇为人物荣誉。后来政府工作人员却告知因为他曾有犯罪前科,见义勇为荣誉办不下来。这位网友表示,其实当时救助他人时根本就没想要到得什么,但因为此前的“污点”被拒一说难以接受。难道这不是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吗?

  调查申报遭拒绝政府解释口径不一

  记者日前赶往贵溪市金屯镇,找到了网帖中提及的见义勇为者潘辉强。为弘扬潘辉强见义勇为的事迹,金屯镇政府主动向贵溪市有关部门递交了申请报告,为潘辉强申请见义勇为个人称号。

  潘辉强告诉记者,在材料报上去大概两三个月后,镇政府分管政法和综治工作的副镇长杨西东对自己表示,因为以前有犯罪前科,见义勇为的荣誉申报不了。潘辉强说,自己前几年在福建打工的时候,帮几名实施盗窃的朋友开了两回车,因此服刑9个月。潘辉强说,现在大家都议论这个事,好像我的过去是多么的不可饶恕,这让自己感到非常的难过。

  为核实潘辉强的说法,记者采访了金屯镇副镇长杨西东,他说市政法委对这件事情也很重视,后面发现潘辉强有案底,虽然他已经结案了,但还有同案犯至今没有落网的,所以不太好申报,让镇里跟潘辉强解释下。

  贵溪市政法委副书记李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了是因为潘辉强有案底而不予评选的说法。她表示相关部门不否定潘辉强的见义勇为行为,但因为在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评选过程中还有事迹更为突出的典型,所以潘辉强没有被评上。“之所以出现这样的误会,可能是多个环节的沟通中出现了错误的理解。”李卉说。

  延伸事件凸显见义勇为奖励保障尴尬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事件暴露出当地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褒奖和保障长期缺乏投入等问题。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谈方建议,政府部门在对见义勇为完善立法保障、加大经费投入外,还可以考虑让民间慈善、公益组织参与进来,让见义勇为有更多的途径得到认同和激励,避免出现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悲剧发生。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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