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注册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福建存“小学化”现象幼儿园或面临撤牌降级处分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8日 20: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中新网福州2月16日电(陈丹妮)记者16日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福建将多举措严防幼儿园“小学化”,对于存在“小学化”现象的幼儿园及举办招生选拔考试的小学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属示范性幼儿园的要给予撤牌降级处分。

  日前,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有关通知指出,幼儿园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通知规定,幼儿园不得违规超额编班,坚决纠正大班额现象。严禁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向幼儿园推销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幼儿园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依法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严禁小学举办各种形式的考核、面试、测试等招生选拔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不得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据了解,福建省教育厅近期将制定并印发幼儿园管理规范和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常规,以指导幼儿园保教工作,规范办园行为。福建省各市、县(区)要研究建立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小学化”现象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完)

责任编辑:杨华龙

热词:

  • 小学化
  • 福建省教育厅
  • 降级
  • 幼儿园管理
  • 幼儿教材
  • 教辅材料
  • 处分
  • 编班
  • 实验班
  • 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