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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公布该市供水成本,此举开全国先河,获得广泛称道(详情请见本版1月30日报道《广州自来水,公开晒成本》)。
然而,2月15日,广州市物价局公布的供水成本与之相差竟超过10亿,双方依据的核算标准在水资源费、资产折旧费、利息等财务费用、企业招待费和管网漏损率等方面均有差异。
两者核定的自来水成本为何相差如此之大?自来水成本究竟应该怎样核算才合理?
物价局核减成本超10亿
自来水公司称无任何虚高
1月29日,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向全社会详细公开了该市供水成本,成为国内第一个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要求逐项向社会公开供水成本的特大城市,此举获得社会各界广泛称道。
然而,2月15日,广州市物价局公布《广州市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物价局价格成本调查队对自来水公司2008年至2010年的运营成本进行核查,三年累计核减自来水供水成本共计10.7亿元。与此同时,将企业自报的单位供水成本从2.364元/立方米核减到了2.016元/立方米,下降了0.348元/立方米。
此举一出,社会各界哗然。很多人认为,对全社会公开的供水成本竟然虚高超过10亿元,而这些都要计入水价让消费者来买单,自来水公司的这种做法实在不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