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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贵溪市一青年勇斗持刀歹徒身负重伤后申报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却因为此前曾经有犯罪前科而被当地相关部门拒绝。
网友“笑看人生”近日在论坛上发帖称,他在2011年9月为救助他人和持刀抢劫犯搏斗,被歹徒连砍三刀后仍坚持10里路协助民警抓获歹徒。事后,贵溪市金屯镇政府非常重视,并及时准备了相关材料,为他申报见义勇为人物荣誉。后来政府工作人员却告知因为他曾有犯罪前科,见义勇为荣誉办不下来。
记者日前赶往贵溪市金屯镇,找到了网帖中提及的见义勇为者潘辉强。
据负责救治潘辉强的医生潘新华告诉记者,当时潘辉强身上共有3处刀伤,最长的约有20厘米,最深处达2厘米。全身还有多处软组织损伤。就诊时因为流血过多一度出现休克。
为弘扬潘辉强见义勇为的事迹,金屯镇政府主动向贵溪市有关部门递交了申请报告,为潘辉强申请见义勇为个人称号。
潘辉强告诉记者,在材料报上去大概两三个月后,镇政府分管政法和综治工作的副镇长杨西东对自己表示,因为以前有犯罪前科,见义勇为的荣誉申报不了。潘辉强说,自己前几年在福建打工的时候,帮几名实施盗窃的朋友开了两回车,也因此服刑9个月。
为核实潘辉强的说法,记者采访了金屯镇副镇长杨西东,他说市政法委对这件事情也很重视,后面发现潘辉强有案底,虽然他已经结案了,但还有同案犯至今还没有落网,所以不太好申报,让镇里跟潘辉强解释下。“镇里也很关心潘辉强,准备帮他报销医疗费并在大会上表扬。不过潘辉强比较要强,他并不看重钱,而是非常看重荣誉。但有案底我就没办法了。”杨西东说。
贵溪市政法委副书记李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了是因为潘辉强有案底而不予评选的说法。她表示相关部门不否定潘辉强的见义勇为行为,但因为在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评选过程中还有事迹更为突出的典型,所以潘辉强没有被评上。
贵溪市政法委一位干部向记者坦言,因为经费紧张,贵溪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评选平均一年才一个人。贵溪市于2003年开始设立见义勇为基金,最初只有10万元,目前也只有五六十万元。因为只能从基金产生的微薄利息里拿出钱来进行奖励,因此“只能选择事迹更为突出的表彰”。
按照《江西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只要存在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就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并根据事迹的影响程度,分别由省、市、县(区)进行表彰和奖励。
(据新华社南昌2月1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