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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为患者垫付住院押金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8日 03: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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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2月15日讯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全面启动“先看病后付费”就诊模式,为不同身份的入院患者垫付住院押金,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医保的患者医院垫付住院费用3000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医院垫付4000元。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率先在三级医院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就诊模式,医院为新入院患者垫付住院费用,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和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以及濒危、危重需要紧急救治的病人,“三无”病人均可享受。医院垫付的住院费用消费完后,患者才需开始交纳住院费。患者出院时,办理报销手续后交清自付金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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