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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廖奇)昨天,中国和美国双方发布了《关于加强中美经济关系的联合情况说明》。《说明》表示,目前中方已决定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在完成修改相关法规等程序后,将正式颁布实施。这也意味着外资财险公司独立经营车险业务的最后一个门槛即将成为历史。
根据2006年7月实施的《交强险条例》,在华外资财险公司只能经营商业车险业务,不能涉足交强险。而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交强险须与商业车险捆绑销售,这样的规定让目前在中国市场展业的外资财险公司为了进入车险市场,只能与中资财险公司合作车险保单,各自承保其中的商业车险与交强险。
数据显示,2011年交强险保费收入983.42亿元,同比增长17%,投保率达到了54%;费用率降至30%以下,全年赔款585.32亿元,赔付率超过80%。多数公司的交强险业务均处于亏损状态,但预期捆绑在一起的车险保费却达到3504亿元,并且每年都保持了一成左右的增速。
交银国际保险业分析师李文兵认为,外资进入对于亏损的交强险市场或许是一件好事情,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在这块的业务都处于亏损状态,而放开市场化,势必会推动交强险经营模式的改革,包括费率的市场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