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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湘潭站2月15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冯叶 通讯员 易婷 姚恩明)先是与未婚男发生婚外情,又因爱生恨把硫酸泼向未婚男,犯罪嫌疑人宾某在潜逃三年后,最终落入法网。2月9日,雨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宾某提起公诉。
经该院审查,今年44岁的宾某为雨湖区鹤岭镇人,2006年与雨湖区响水乡某村村民周某结婚,结婚后,宾某与该村未婚男子刘某发生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2007年,宾某为了能和刘某在一起,同丈夫离婚,但这段婚外情并没有朝着宾某想象中的方向发展,且遭到了刘某家人的极力反对。2008年8月上旬,宾某最终与刘某分手,并向刘某索要了1000元作为“分手补偿”。
然而此事并没有就此终结。宾某在分手后,心中一直记恨刘某,认为是他导致自己家庭破裂,不久后又听闻刘某在其家人的安排下找了新女友,更加气愤。2008年8月16日,宾某得知刘某喝醉,并在响水乡某酒店开房睡觉。当天22时许,宾某用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在睡觉的刘某身上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宾某潜逃至广东省东莞市。经法医鉴定,刘某全身多处被硫酸烧伤,Ⅱ-Ⅲ°的烧伤面积在40%左右,已构成重伤。
2011年12月9日,在“清网追逃行动”中,宾某被市公安局九华分局民警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