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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累计下跌近50%的俄罗斯外贸银行(VTB)计划斥资150-180亿卢布按照当初的发行价从股民手中回购股票以补偿投资者的损失。
“同样是国家控股的大公司,同样是上市之后严重破发,但同年上市的中国石油和VTB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昨日这则消息让中国股民直呼“羡慕、嫉妒、恨”!
而各大网站的股票论坛上,大部分股民都认为,既然VTB已开回购解套股民的先河,中国石油也可以借鉴下嘛,就算不按发行价回购,也多少可以弥补一下股民的损失。
当海外上市公司可支配的现金流明显超过投资项目所需的现金流时,往往会用自由现金流进行股票回购,但是在A股市场,用超募资金回购的做法并不吃香。2011年全年,沪深两市共260家上市公司超募,累计超募资金1278.15亿元。按照有关规定,超募资金必须投资于主营业务,不能用于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业务。此前颇为市场诟病的是,大多数上市公司将巨额超募资金放在银行“睡大觉”,甚至还将超募资金用来购买土地和房产、提前还贷或补充流动资金。
尽管去年以来首发市盈率已呈下降趋势,但据Wind数据统计,包括扬子新材在内,今年1月已有10家公司IPO上市,其中6只新股首日收盘破发。
今年以来,健康元、武汉健民、宁波华翔、德美化工、大连港、长安汽车等上市公司均钟情于回购股票,就此掀起了一股股票“回购潮”。但是其目的并不是弥补投资者损失。
笔者认为,既然上市公司在“保发”方面无所作为,那么监管层是不是就应该担负更大的责任呢?比如证监会规定一个时间段,如果新股上市后在这个时间段破发,那么上市公司就应该在二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回购股票。这样既可以限制上市公司“三高”圈钱的冲动,促进新股定价的合理化;又能保护各类投资者的利益,提振市场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