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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讯 (记者 刘洋 实习生颜若雯)“您好,梁平法院提醒您,您尚有33910.85元的执行款未归还,根据法律规定……”,这段时间,“老赖”艾某的手机上,每天都会收到一条梁平法院执行法官发来的短信,且每次内容都不一样。日前,在手机短信的敦促下,艾某最终支付了拖欠了3年多的赔偿金。
2007年8月31日上午,农民工谭凤莲等人在梁平县荫平镇粮站仓库内,为艾某收购的青蒿打包并装上车。当日17时许,谭凤莲在搬运青蒿时不慎摔伤,当即被送去医院治疗。因在赔偿问题上出现分歧,谭凤莲将艾某告上法院。2008年10月31日,法院判决由艾某赔偿谭凤莲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6410.85元,除去已支付的2500元,还应支付33910.85元。
然而,判决生效3年多来,艾国明一直拒不履行,采取各种办法规避执行,甚至在执行法官找上门时避而不见。近段时间,梁平县法院推出“短信执行”,即每天给“老赖”发短信敦促其履行法定义务。执行法官也每日给艾某发去执行短信,告知其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人生活情况等,过年时还给其发去拜年短信。在短信的催促下,艾某回复短信表示愿意支付所有的赔偿金。
日前,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艾某支付了全部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