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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厉行节约,有效杜绝奢侈浪费,河南省禹州市大力推进“廉政食堂”建设,截至去年年底该市乡镇共投入资金50余万元,建成“廉政食堂”22个。为确保“廉政食堂”长期有效运行,该市纪委出台《关于规范全市乡镇机关公务接待推行“廉政食堂”的实施意见》,并做到“三个严格”,即:严格群众监督,聘请村民代表时时监督;严格监督检查,督查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严格日常管理,公务接待费用实行日清月结季公开制度,确保阳光透明运作。
一是严格群众监督。建立党员干部和群众“廉政食堂”监督员制度,由各乡镇纪委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村民代表、老干部等组成义务监督员,全程监督“廉政食堂”的采购、管理、卫生、接待等工作,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同时严格监督公务接待费用实行日清月结季公开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阳光透明运作。
二是严格监督检查。推行“廉政食堂”工作由各乡镇“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同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严格落实“三定”要求,市纪委将组织专门力量对贯彻执行“廉政食堂”规定情况不定期进行重点抽查,对存在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从重从严予以追究。
三是严格日常管理。公务接待费用实行日清月结季公开制度,确保阳光透明运作。市纪委为确保“廉政食堂”工作推行落到实处,把各部门单位执行“廉政食堂”纪律情况作为硬性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日常管理,务求取得实效。
“廉政食堂”运行以来,日常接待费用降低60%左右,有效杜绝了超标准接待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孙攀)